第64节

  “嗯,”程恪点点头,“你俩多大的时候认识的?”
  “他十岁还是十一岁吧,”陈庆喝了口酒,“我大他两岁,不过那会儿我还没他高呢。”
  “……你现在也没他高。”程恪说。
  “你会不会聊天儿啊?”陈庆啧了一声,“你比他高吗?”
  “差不多吧,反正我没比他矮。”程恪笑了笑。
  “很了不起吗?”陈庆说,“你有本事跟八撇比比去啊,他一米九多,你们一米八几算个屁啊。”
  “嗯,也是,”程恪为了阻止陈庆继续跑题,点了点头,把话题又拉了回来,“他说他是孤儿?”
  “没错,他来的时候就一个人,也没行李,”陈庆说,“不过带着钱,得有个两三百的,那会儿挺巨款的了,比你强,就现在这年代了还为了一百块钱掏垃圾桶。”
  滚蛋!
  “啊。”程恪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酒,“那是挺有钱的。”
  “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死心塌地跟着他吗。”陈庆说。
  “为什么?”程恪问。
  “他救了我一条命,”陈庆说,“我俩第一次认识就是他从河里把我捞上来。”
  “这样啊……”程恪愣了愣。
  “我跟你说,我小时候挺没用的……当然,现在也没多大用,”陈庆拿了块骨头啃着,“小时候我总被欺负,比我大点儿的小混混,我打不过吧,嘴还挺欠,反正就总挨打。”
  “你就不能闭嘴老实点儿吗?”程恪说。
  “不能,我也是有血性的!”陈庆咔地咬碎了骨头,“那天他们玩大了,拿块石头拴我身上把我扔河里了。”
  “我操?”程恪有些不敢相信,“不怕出人命吗?”
  “怕个屁,”陈庆说,“你是本地人吧,你不知道这片儿就这七八年才发展起来的吗,以前这片儿有个屁啊,老码头那块儿听说还是以前的坟场呢。”
  “那是几十年前的事儿了。”程恪说。
  “反正就是真死了,也没人知道,大晚上的,”陈庆说,“那时又没监控,那会儿街上打死了人也就那样,好几起死了人的案子现在都没破呢。”
  这个程恪倒是知道,而且其中一起还是个灭门惨案,老妈每次提起来都会阿弥陀佛。
  “那是江予夺把你捞起来的?”程恪问。
  “嗯,”陈庆点头,“那会儿刚入秋,还不是特别冷,他就睡桥边,看见了。”
  程恪没说话,刚入秋的晚上,不是特别冷也挺冷的了,一个十岁的小孩儿,睡在桥边。
  “我那时就特别佩服他两点,”陈庆竖起两根手指,“一是镇定,那帮人把老子沉塘以后还在边儿上看我冒泡呢,换个人肯定又喊又叫要不就是跑了,他是从岸边悄悄下水潜过去的,愣是没让人发现。”
  程恪看着他点了点头。
  “二,”陈庆晃了晃两根手指,夹起一块排骨放到嘴里,“他真他妈能憋气啊!我操,这辈子我见过的最能憋的就是他了。”
  “那你不也挺能憋的吗?”程恪说。
  “不,他在水底下把石头给解开了,然后把我顶到水面上,”陈庆说,“我能喘气儿,在水面上能扑腾,他一直在下头,跟他妈放风筝一样把我往下游扯了能有几百米才上的岸。”
  “一般溺水的人容易乱抓,这样他也安全一些,”程恪说,只是一想到那时的江予夺只有十岁,就觉得有些不可思议,“而且这样他也不会被岸上的人发现吧?”
  “你说对了,”陈庆指了指他,“聪明,难怪三哥喜欢你,他那时就特别小心了,怕有人发现他。”
  程恪轻轻叹了口气。
  “我从那次起,就认定这个老大了,”陈庆说,“三哥是我见过的最有范儿的老大。”
  “为什么叫他三哥?”程恪问。
  “他姓江嘛,三工江,懂吧,跟二马冯一样,”陈庆说,“我就叫他三哥了,街面儿上混,总得有个名号。”
  程恪笑了笑。
  陈庆酒量一般,喝了点儿红酒也能兴奋起来,说了不少江予夺小时候的事儿,他怎么跟人斗狠,怎么去了卢茜那儿干活,怎么帮了一个又一个小兄弟。
  但不得不说,陈庆并不是个完整的傻子,他嘴很严,哪怕是在说兴奋了的状态下,江予夺遇到他之前的那些事,他依然是一个字儿都没有提。
  “那时这片儿挺乱的,打架的,收保护费的,”陈庆啧啧着,“群魔乱舞,百家争鸣,朝花夕拾……三哥也没说自己是老大,但就是谁也不敢惹他,论单挑,没有人是他对手。”
  “嗯。”程恪点点头,能听得出来陈庆对江予夺是五体投地。
  “那时还有个说法,传得还挺神,”陈庆笑得嘎嘎的,“他们说,老三没有痛觉神经,不怕疼。”
  “真的吗?”程恪问。
  “屁呢,不过他很能忍疼是真的,非常能忍。”陈庆说。
  也许不仅仅是能忍,有时候疼痛是会被忽略的。
  一桌菜基本都被陈庆吃了,程恪看着把最后一口菜汤都喝光的陈庆,有些想不通他是怎么能保持劈柴一般的身段的。
  “行了,我今天也说了不少了,”陈庆抹抹嘴,“三哥说了,这阵儿你有什么事儿就找我,他估计不好意思见你,毕竟弄伤你了。”
  “没事儿。”程恪说。
  “我走了,”陈庆拿出手机,“加个好友,我把地址发给你,你明天把车帮我开过去吧,九点之前啊,晚了我会被领班骂成渣子。”
  “嗯。”程恪拿起手机,跟陈庆加了好友,看了看陈庆发过来的地址,“汽车美容店啊?我说你怎么成天换着车开呢。”
  陈庆笑了起来:“你要想开个什么车过瘾就跟我说,我跟客户都熟,借用个一天两天都没问题的。”
  “我没有开车的瘾。”程恪笑笑。
  “我走了,”陈庆起身穿上外套往门口走,“有句话我还得说一下。”
  “嗯。”程恪应着。
  “三哥不是神经病,”陈庆说,“他要真是神经病,这片儿的人还能这么怕他么?”
  “嗯。”程恪点了点头。
  “好好休息,”陈庆打开门,又指了指眼角,“那个伤你注意着点儿,如果有什么不对的你跟我说,我妈在医院有熟人,带你去看看。”
  “好的。”程恪说。
  陈庆走的时候依旧是一甩门,震得窗户都跟着响。
  程恪叹了口气,站在桌子旁边,愣了一会儿之后拿了个最大号的垃圾袋,把餐盒什么的都扫了进去,然后有些后悔,要没用盘子把菜再装出来,这会儿就算收拾完了。
  瞎讲究什么呢,还得洗碗。
  他慢吞吞地把盘子收拾到厨房水池里,看来应该买个洗碗机了。
  但就算要买个洗碗机,也不能马上解决眼前这几个盘子。
  程恪从早上起就提不起什么劲,这会儿听着陈庆没什么重点地说了一晚上江予夺,只觉得更乱更没头绪更提不起劲了。
  他看了一会儿,把盘子扔进了垃圾袋里。
  行了,收拾完了。
  反正盘子还有多的,而且平时也就吃个方便面,根本用不上。
  程恪洗了个澡,肩膀上已经结痂的伤口被水一冲,又有些刺痛,他往上面随便喷了点儿酒精,回到客厅沙发上坐下。
  漫漫长夜,如何打发。
  他拿起投影仪的遥控器,想看个电影,但在按下去的那一瞬间又把遥控器放下了,他想起了昨天晚上的山村老尸,后背有些发凉。
  这屋子不算大,但在想起蓝衣女鬼的时候,一个人呆在屋里就会觉得旷得慌,再加上肩膀上还有伤,跟扶肩膀的那个镜头一联系。
  “操。”程恪躺倒在沙发上,拉过还没收起来的被子把自己裹好了。
  其实让他有些害怕的,不仅仅是楚人美。
  因为有陈庆的存在而变得热闹的气氛消失之后,他慢慢从混乱里再次想起了早上江予夺向他狠狠挥来的拳头。
  有些后怕。
  陈庆坚持江予夺没有精神上的问题,程恪能感觉出来他是真的这么相信,不是在维护三哥的形象。
  程恪有些动摇,陈庆的某些话也有道理,如果江予夺真的有精神问题,他又是怎么能在这么多年里,让这一片儿的混混都怕他三分。
  混混是混混,混混不是傻子,他们会怕一个打架厉害能服众的老大,但不会害怕一个打架厉害能服众的……精神病人。
  也许并没有他想的那么严重,江予夺的童年吃过不少苦,所以他会小心过头,也会因为紧张而误伤。
  程恪皱了皱眉。
  问题就在这里了。
  这种状态本身就不是正常的。
  而且也始终无法解释,跟他好得可以随便进屋的陈庆,为什么居然从来没有见过那些“他们”,更没有见过“他们”伤害江予夺的现场。
  程恪点了根烟叼着,对着没有打开的电视发愣。
  抽完这根烟之后他进了卧室。
  睡觉。
  不想了。
  他连程怿为什么以及怎么样把他挤出家门的都没琢磨得这么细,为什么要对一个只认识了这么短时间的街头混混如此上心。
  反正早上的事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严重的后果,而江予夺也不会再出现。
  ……不会再出现?
  靠。
  陈庆的车得早上九点之前送回去,根据导航给出的参考时间,程恪七点多起的床,泡了碗方便面就出门了。
  平时这个时间他还在迷糊着睡回笼觉,不过今天倒是能起来,因为一夜都没睡踏实。
  除去不受控制地会去琢磨江予夺到底有没有精神问题之外,就是那顿揍了。
  江予夺揍他的事儿,他不愿意多想,也不会去怪江予夺,毕竟他还把江予夺的手腕给拧脱臼了。
  只是他从小到大虽然跟人也打过架,跟程怿打架更是大大小小差不多每星期都会有,但还没有哪一次是打成这样的。
  他不得不承认,他这种从小娇生惯养的大少爷,受到了惊吓。
  导航给出的路线,他挑了最近的那一条。
  开到一半的时候发现,这条路会经过江予夺家门口的那条小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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